永陈食发〔2021〕18号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陈食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做好街道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将《2021年陈食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陈食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为做好辖区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在“抓紧、抓早、抓短、抓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重庆市永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永防汛指发〔202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街道今年旱涝交替、旱重于涝、暴雨洪涝接近常年,其它气象灾害属正常年景,但突发性较为频繁,特制定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一、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
(一)压实领导包片防汛抗旱属地责任。建立街道领导包片联系防汛抗旱期间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即日起至汛期结束,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相关驻村领导包村(社区)的抢险救灾责任体系。村(社区)干部包组的抢险救灾责任体系,逐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联系责任人。
(二)压实部门防汛抗旱属事责任。坚持防汛抗旱工作部门负责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履行本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监管职责。各村(社区)、党政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财政办、规环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平安建设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资所、教管中心、水库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三)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汛抗旱主体责任。按照“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塘库堰、电站、堤防、公路、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企事业单位承担经营管护对象的防汛抗旱主体责任,要动态更新并公示防汛抗旱责任人,做到防汛抗旱职责、宣传教育、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改、防汛预案、预案演练、物资设备、队伍建设、先期处置等灾害防治措施“十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防洪工程体系不完善、灾害风险相对较高、监测预警存在盲区、应急力量储备不足、群众防灾意识不高是现有防汛抗旱工作的弱项。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能力。
(一)提升工程体系防御能力。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逐年减少病险水库数量。严格执行防洪标准,加快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对防洪不达标的重点河段进行综合治理。协同推动《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建立易涝点和山洪灾害点的动态管理台账,逐步整治销号。
(二)提升风险识别管控能力。全街道启动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防洪风险点动态管理台账,明确防洪风险点识别标志,统筹河堤整治措施,按轻重缓急,落实“一点一案”整治措施,验收达标后销号。
(三)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依托区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平台,充分运用电信、移动、联通等手机微信群、QQ群现代通讯传媒载体,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快速推送智能预警信息发布,实现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到人。
(四)提升应急预案执行力。编制街道和各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干部联系防汛抗旱期间抢险应急预案,并送区应急局风险监测和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科备案。在4月份全面开展防汛抗旱综合应急演练。
(五)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对 应急队全体成员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强化常见险情处置和防汛装备操作训练,提升水旱灾害专业化救援能力。选取典型灾害,模拟实战情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全科目应急演练。前置抢险救援队伍到高风险区提前开展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工作。
(六)提升物资装备保障能力。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物资装备储备清查,补充实用性强、科技含量较高的物资装备,整合防汛抗旱物资装备和救灾物资,逐步实现应急物资装备统一仓储、统一管理、统一调运。
(七)提升应急值守处置能力。严格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各村也明确专人强化水雨灾情信息收集处理,为街道负责人指挥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保障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积极研究解决防汛抗旱办事机构人员不足、力量薄弱问题。财政办要将防汛抗旱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安排水旱灾害救灾资金和水毁修复资金,落实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经费、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和现场驻守人员值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