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关于保障邮政快递企业在住宅小区开展末端投递服务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 庆 市 邮 政 管 理 局 七 分 局
关于保障邮政快递企业在住宅小区开展末端投递
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社区,邮政、快递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渝府办发〔2020〕117号),进一步完善我区住宅小区邮政快递服务网络,畅通邮政快递车辆进小区便捷通道,有效解决用户集中反映邮政快递投递服务“梗阻”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小区邮政快递服务保障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邮需求
随着我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邮(快)件的使用需求也逐年增加,邮政快递服务已成为人民群众不可或缺的重要民生服务。目前,因我区多部分住宅小区限制邮政快递车辆进入,也没有邮(快)件存放场地,给邮政快递企业服务小区居民造成了诸多不便,小区业主意见较大。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邮需求,提升业主对小区居住环境的满意度,各镇街、社区应积极指导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自觉遵守《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积极落实《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要求,保障邮政快递投递车辆在住宅小区便捷通行,积极配合做好智能快件箱入小区工程保障工作。
二、优化物业支撑,全力保障邮政快递车辆进出小区开展投递服务
各镇街要积极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公司做好邮政快递车辆进出小区工作,对车型规范、标识明显、统一挂牌、符合标准的邮政快递投递车辆予以放行,不得自行设定门槛限制投递车辆进入小区。
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市邮管七分局《关于规范全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永政法发〔2019〕79号),购置使用符合国家邮政局《快递专用电动车技术要求》的电动三轮车,并及时备案、登记、挂牌;车体除喷涂本企业标志、统一标识和管理部门要求的宣传标识外,不得乱贴乱涂各种广告,并保持车身标识长期清晰整洁。各邮政、快递企业要督促邮(快)递员遵守小区物业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不得乱停乱放,按照居民小区内设定的行车限速标准行驶,确保小区秩序及业主安全,共同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能力和邮政快递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宜居小区。
三、加强协作配合,着力提升邮政快递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各镇街、社区要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统筹考虑将邮(快)件存放处理场地纳入公共设施改造项目。要积极指导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选址、用电、联网等便利条件。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协调对接,共同协商好智能快件箱的选址、安装等细节问题,妥善处理好与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杜绝发生矛盾纠纷。
智能快件箱建设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YZ/T 0150-2016)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智能快件箱》(YZ/T O133-2013)标准进行建设,并认真做好初期建设、后期维护和日常运营等相关工作。原则上一个住宅小区应允许1-2家建设运营企业布放智能快件箱。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和使用企业要严格落实《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6号),在充分保障快件安全、小区安全、业主安全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用户满意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各镇街、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部门人员,积极协调小区物业公司推进工作落实。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依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员工教育培训力度,服从小区物业管理,积极主动配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