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2-0002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3-05 | 发布日期: | 2022-03-05 |
标题: | 永川区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一、事项概况
(一)适用范围: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含建设项目调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受理机构: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决定机构: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人民防空办。
(四)数量限制:无限制。
(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六)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七)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十一)结果送达:窗口领取或邮寄。
(十二)咨询电话:023-61163266。
(十三)投诉电话:023-61163238,49812345。
二、审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申请条件
建设单位应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不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除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放线申请表。
四、申请材料目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一张表单;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附具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附图(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可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建设工程放线申请表(原件1份);
5.业主单位承诺与方案一致的书面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五、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永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窗口。
2.审批: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发件:永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窗口。
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本级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知晓行政审批事项,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660号大数据产业园D区云谷大厦一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窗口。
(二)交通方式:可乘坐116,102,111路公交车在大数据产业园A区公交站下;或将你的交通工具停放于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
(三)办事大厅工作时间:冬季(10月1日到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3:00-17:0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