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3-05 | 发布日期: | 2022-03-05 |
标题: | 永川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服务指南
一、事项概况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由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指南所使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一般社会投资、小型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建设、线性工程、带方案出让土地以及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项目。
(二)受理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
(三)决定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永川区发改委等单位。(其中该阶段发改委告知企业办理节能审查(新增年能耗大于等于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大于等于500万千瓦时的项目需进行),区环保局指导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区水务局告知企业办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有关事项;文化部门办理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四)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五)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受理
1.重庆市永川区网上行政审批大厅提交申请;
2.重庆市永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六)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七)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22工作日内办结。
(八)是否收费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证书、批复、意见等正副本及附件。
(十)结果送达
申请被予许可的,可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领取。
(十一)咨询电话:023-61163266
(十二)投诉电话:023-61163238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
三、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投资备案(办结时限:即办)
企业通过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注册登录申报无需上传资料,无需提交纸质件,通过审核后即可自行打印。
(二)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1.项目业主提交立项申请报告(原件1份);
2.永川区区级部门工程类项目立项申请表、永川区区属国有企业工程类方案审批表或乡镇立项申请表(原件1份)。
(三)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供6-14项)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一张表单(原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
2.1:500永川独立坐标系及2000坐标系现状实测地形图及管网图(纸质图件1份、电子文档各1份);
3. 申请选址范围图(纸质图件1份、电子文档1份);
4.项目已被纳入经审批且对外发布的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核对原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或由相关园区管理单位出具项目属于区域整体评价范围的证明(限临山、慎建区内项目)(原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8.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库表);
9.标注项目范围线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含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线)(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提供;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10.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11.项目用地踏勘论证报告及论证意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项目提供)(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提供,不包括水库类项目)(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12.建设项目用地节地评价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的项目提供)(PDF文档、纸质材料;原件1份);
13.市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意见(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提供;PDF文档、纸质材料);
14.市林业局同意占用意见(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提供;PDF文档、纸质材料);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受让人关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申请 (原件1份);
2.土地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
(五)建设项目可研审批(1000万以内项目不做此事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书(原件1份);
2.按照规定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六)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出让项目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
2.1:500永川独立坐标系及2000坐标系现状实测地形图及管网图(纸质图件1份、电子文档各1份。条件函阶段实测地形图及管网图仍在一年有效期内可不提供;经现场踏勘,现状地形地貌无重大变化,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可不提供。)
3.《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核对原件。有土地证的,两者均应提供复印件);
4.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核对原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或由相关园区管理单位出具项目属于区域整体评价范围的证明(限临山、慎建区内项目)(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
(2)划拨项目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
2.1:500永川独立坐标系及2000坐标系现状实测地形图及管网图(纸质图件1份、电子文档各1份。选址阶段实测地形图及管网图仍在一年有效期内可不提供;经现场踏勘,现状地形地貌无重大变化,不影响规划实施的可不提供。)
3.立项、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1份,核对原件)。
(七)建设工程选址涉及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1.申请书,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现状、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A4幅面原件加盖公章1份);
2.项目批复文件(区发展和改革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建项目或建设工程选址的批复)(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
3.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设计方案及相关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原件备查,A4幅面复印件1份);
4.工程对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有关保护措施的具体方案,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当前保存状况、加固方案、工程预算等(原件1份);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备查,A4幅面复印件1份)。
(八)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必需报送的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原件 1 纸质 完整、清晰,签章齐全、有效。
2.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意见表 原件 4 纸质 完整、清晰、签章齐全、有效。
3.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原件 1 纸质(如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则不作初审意见)
4.建设单位公共信用信息表格 原件 1 纸质 完整、清晰,签章齐全、有效。
(2)与压覆相关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还应报送以下证明材料:
1.建设单位与被压覆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 原件 1 纸质 完整、清晰,签章齐全、有效。
2.被压覆矿业权人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清晰,有效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还应报送以下材料:
1.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原件 6 纸质 完整、清晰,签章齐全、有效。
2.压覆储量登记报盘 原件 1 电子
(九)解除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1.解除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原件 1份 (纸质)
2.原压覆矿产资源批准文件及压覆储量登记书 复印件 1份 (纸质)
3.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采动影响论证报告 原件 1 份(纸质、电子)
4.建设单位与被压覆矿业权人签订的解除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协议 原件 1份 (纸质)
5.与压覆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2.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3.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当事人对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其行政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检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1.相对人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2.相对人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准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660号大数据产业园D区云谷大厦一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窗口。
(二)交通方式:可乘坐116,102,111路公交车在大数据产业园A区公交站下;或将你的交通工具停放于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
(三)办事大厅工作时间:冬季(10月1日到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3:00-17:0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永川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