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8月23日。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勘察设计节能科(行政审批科)咨询。
附件:202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49812583)
202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类别及等级 | 申请类型 | 公示意见 |
1 | 重庆泛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 | 首次申请 | 同意。 |
工程勘察劳务类(凿井) | 首次申请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