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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1-0001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2-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按工作职能划分为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组:负责中心财务单据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的审核、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工作;

        城区组:负责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及全区下水道排水许可行政审批;

        镇街组:负责镇街排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监管、运行;

        负责污泥处置中心监管、考核。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38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6.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50.00万元。重庆市永川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为2020年5月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386.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19.57,城乡社区支出205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50.6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处置费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费拨款的增加,主要用于永川区各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污泥无害化处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50.6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甘伟  联系方式:023-4922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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