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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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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31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永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建设相关法制宣传工作。 

          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执行统筹城乡建设政策,监督实施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3.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和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执业资格;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以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审查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执行规范建筑活动的政策;培育、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监督指导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5.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政策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政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投标活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和履约情况;受理、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建并管理评标专家库;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培训招投标和造价工作人员。 

          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执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预决算、施工和质量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7.负责全区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执行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旧城改造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负责开发企业房屋预售资金监管。 

          8.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牵头负责全区城镇化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按《重庆市中心镇建设导则》,指导、督促检查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 

          9.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负责全区建设科研项目及经费的管理;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区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管理工作。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1.负责培育、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区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工作;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委共设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勘察设计审批科、建筑管理和节能科、城市建设开发科、村镇科、人防工程科、财务审计科。 

          设下属事业单位4个: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993.39万元,支出总计9,993.3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188.06万元、减少47.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局统发造成人员经费减少,农村危旧房改造、城市建设配套费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9,188.06万元、减少47.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局统发造成人员支出减少,农村危旧房改造、城市建设配套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67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7.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99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17万元,占总支出的20.24%;项目支出7,971.22万元,占总支出的79.7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3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历年工程欠款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7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00.84万元,减少59.97%。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旧房改造、城市建设配套费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86.39万元,减少43.81%。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上级补助项目资金结转至下年使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9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71.78万元,减少37.01%。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旧房改造、城市建设配套费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0.11万元,减少26.86%。主要原因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上级补助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形成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72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2.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34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缴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337.07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53.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5.23万元,主要原因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等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形成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268.26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42.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形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4.28万元,较上年增加38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医保、社保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87.89万元,较上年增加13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宣传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799.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799.04万元,较上年减少6,537.5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老旧场镇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建筑节能和产业现代化、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数字档案馆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各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各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支出。 

          公务接待费102.3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82批次,10,4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宣传费等费用,其中办公费7.89万元、差旅费36.35万元、宣传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75.19万元,增长81.92%,主要原因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7.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09万元。主要用于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腾龙苑智慧小区建设、办公设备等货物采购支出,萱花路、桂山路及箕山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采购支出,智慧小区公共服务平台、永川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棚户区规划编制、永川区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等服务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将8个项目纳入了绩效自评范围,涉及资金6,804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96万元。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我委利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片)450万元,统筹整合其他各级各类资金,开展了黄瓜山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片创建。2017年9月,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对黄瓜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并给予200万元绩效奖励。黄瓜山村被国家五部委评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下一步我委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示范推动,总结提炼示范片建设经验,推广引领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9220292 

         

            附件:永川区城乡建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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