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初设永〔2022〕12号
关于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
批复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学生活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和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总建筑面积为12138.68㎡,地上建筑面积7800.40㎡,地下建筑面积4338.28㎡,建筑层数均为5F/-1F,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
二、审查意见
1.施工图设计应严格落实初步设计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2.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设计。
3.补充完善夜景灯饰工程设计,并将夜景灯饰工程设计图报城市管理部门审核。
4.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给排水节水节能措施及中水利用设计。
5.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重庆市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他
1.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审核通过的初设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