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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1-0004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中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及胡长林等3名个人清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永住建委〔2021〕29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中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及胡长林等3名个人清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2020年,我区大多数建设、施工企业能够落实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劳动用工,积极处理欠薪上访案件,全区建筑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仍有部分企业清欠维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及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发生民工集访讨薪扰乱了我区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涉及的企业及个人

        1. 由中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恒大悦府项目。因中南建工对劳务用工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企业清欠维稳主体责任,导致工人在2月3日、2月4日、2月5日、2月10日,抹灰班组(晏权)、砌砖班组(张小东)、砖工组(高春)、二次结构班组(马映强)等下属民工到我委来访4批次,涉及72人,金额15.59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由重庆市百亨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置铖御府幼儿园项目。该项目已完工2年,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我委多次协调,建设单位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至该公司用于发放民工工资,该公司出具民工工资不再拖欠承诺书后,仍未将工资足额发放到位。导致民工在1月25日、27日、28日、29日,2月5日、7日、10日重复信访,涉及26人,金额65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由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恒大悦府项目。该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清欠维稳主体责任,筹集资金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导致40余名民工在1月22日围堵施工单位项目部和售房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由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实地·蔷薇国际一期项目。由于存在结算纠纷,导致内抹灰班组(蒋中良、蒋建)、地坪班组(唐道波)下属民工在2月3日、2月8日、2月10日、2月11日多次来访,共计5批,涉及28人,金额12.5万元。经我委多次协调督促,仍不落实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由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实地·蔷薇国际二期项目。由于该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清欠维稳主体责任,筹集资金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导致杂工班组(夏杰)、木工班组(赵波)下属民工在2月3日、2月5日、2月7日、2月8日、2月10日期间多次到我委来访,共计9批,涉及46人次,金额274.05万元,经我委多次协调督促,仍不落实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由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一期3号商业地块。由于该公司对下属劳务公司管理不善,导致内抹灰、保温班组谭良刚在2月9日,来访4批次,涉及人数20人,金额17.24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7.由重庆溢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恒森盛世华章项目。下属木工班组在清欠“集中攻坚”期间多次到区级相关部门讨薪,引发数十名工人围堵售房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由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礼悦东方和永兆·凌云阁2个项目。该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清欠维稳主体责任,导致民工在2月4日,2月7日,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共来访5批次,涉及人数8人,金额14.37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9.重庆朗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科·湖山壹号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该公司未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经我委协调后,公司仍未在承诺时限内将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引发50余名民工到区级相关部门群访集访,滞留累计长达4小时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0.由重庆市宏飞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永兆·凌云阁A区园林绿化工程中,该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清欠维稳主体责任,未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在2月3日,2月4日,2月5日,2月8日,共来访6批,涉及23人,金额420万,经我委多次协调督促,仍未整改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1.由重庆市军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恒大悦府项目。因该公司拒不与下属班组及工人完成结算,导致工人在2月3日、2月4日、2月5日、2月10日,抹灰班组(晏权)、砌砖班组(张小东)、砖工班组(高春)、二次结构班组(马映强)等下属民工到住建委来访4批次,涉及72人,金额15.59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2.由重庆聚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万达广场项目。该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及时与农民工完成结算,未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导致工人在2月9日,2月10日,来访2批次,涉及11人,金额9.4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3.由重庆中泰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恒大悦府项目,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按产值比例拨付人工工资进施工单位民工工资专户,造成大量工人到区级相关部门集访讨薪,经我委多次约谈,但该公司仍未引起重视,在我委发放风险告知函后,直至农历腊月廿九日才将资金打入工资专户,民工资发放严重滞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4.由重庆远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永兆·凌云阁A区,在建设过程中,该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项目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引发民工集访滞留区级有关部门讨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胡长林,身份证号:5102291974****2253,在永川中骏·珑景台、长岛汇、御景国际等项目中担任地坪班组长,由于招用超龄人员,管理混乱,在我委行政调解时拒不到场,引发民工到区级相关部门集访讨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6.莫忠理,身份证号:5003831984****1771,在中骏珑景台担任拆模班组长,2月8日以工程亏损为由唆使工人围堵项目部,讨要工资,涉及人数18人,金额6万元。在区级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处理时拒不现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7.蔡道波,身份证号:5102291979****575X,在永川蔷薇国际、翡翠郡等项目中担任地坪班组长,由于拒不与民工结算,拖欠历年民工工资,金额较大,引发民工到区级相关部门集访讨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处理决定

        1.对中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扣30分,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扣3分,列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限为一年。根据相关规定,将民工工资保证金改按3%的比例缴纳,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通报。

        2.对重庆市百亨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扣10分,列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限为一年,限制永川执业一年,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通报。

        3.对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溢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全区通报,在施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扣30分。根据相关规定,将民工工资保证金改按3%的比例缴纳。

        4.对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聚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

        5.对重庆朗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二年,限制永川执业二年,鉴于该公司在我区承接的项目均发生大面积集访,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通报。

        6.对重庆市宏飞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全区通报,列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二年,限制永川执业二年。

        7.对重庆市军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列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三年,限制永川执业三年,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通报。

        8.对重庆中泰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民工工资保证金改按3%的比例缴纳,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通报。

        9.对重庆远兆置业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根据相关规定,将民工工资保证金按2%的比例追缴。

        10.对胡长林、莫忠理、蔡道波列入我区清欠不良行为“黑名单”,告知各企业单位审慎使用。

        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原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724号令)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体系,加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等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不良行为的发生维护建筑行业和谐稳定。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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