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2-00112 | 发文字号: | 永森防灭指〔2022〕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0 | 发布日期: | 2022-07-1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禁火令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禁火令
当前,我区正处于森林防火紧要时期。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决定发布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2年 7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区和林区边缘 100 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携带一切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禁区内及林缘100米以内范围烧荒、烧秸秆、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香、点烛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一切野外用火。
四、工作要求
1.进入林区的个人和车辆,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机构和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 森林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护林防火责任,必须认真落实各项禁火措施。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检查登记。 电力、通讯、燃气、油料、危化易燃品等行业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要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3.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镇)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防火防控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及善后工作。
4.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森林火灾报警电话:61193119,61133000。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 7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 2022年7月10日印发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