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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应急管理局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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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2-0018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日期: 2022-12-16
        标题: 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办公室电话】

        023-49862275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机构职能】

        区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和坚持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简历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在市级部门指导下,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之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除外)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刘强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王太祥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统战)、党风廉政、群团、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分管办公室、防汛抗旱和救灾物资保障科。


        杨  波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宣传教育科。


        汪云鸿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负责区工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联系区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

        苏泽东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员、副局长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煤矿、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页岩气勘探开发的安全监督管理,森林火灾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工作。负责区矿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分管火灾防治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王刚

        党委委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综合巡查督查工作。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持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综合巡查督查科。

            马文轩

        党委委员、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主任

            负责风险监测、救援协调、预案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举报投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区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持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工作,分管风险监测和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科。

            杨宁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协助分管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

        【内设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干部任免等工作;负责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回复工作;统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有关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党群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电话:023-49862275

        (二)风险监测和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科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全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应急救援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23-49395113

        (三)防汛抗旱和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23-49861876

        (四)火灾防治管理科

        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片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电话:023-49650566

        (五)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菅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页岩气勘探开发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煤矿、页岩气开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23-49818719

        (六)综合巡查督查科

        承担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及其办公室关于巡查督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制定巡查督查工作制度、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巡查督查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巡查督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抽调、培训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巡查工作人员、专家,负责督促、检查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和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除危化、烟花爆竹、矿山、工贸(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商贸、有色、烟草)以外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信息统计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23-49872739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电话:023-49867972

        (九)宣传教育科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报送、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承担党委、行政类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电话:023-49858560

        (十)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

        电话:023-49865997

        (十一)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

        负责高新区(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电话:023-49581399

        【下属机构】

        (一)永川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

        为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提供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应急专家库建设;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服务;负责消防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协调服务;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服务;负责应急救援系统、装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受理安全生产“12350”投诉及办理相关事务。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电话:023-61133000

        (二)永川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的名义统一执法。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检查。参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接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监督指导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应急救援行政执法工作

        电话:023-4986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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