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35 | 发文字号: | 永信办发〔2022〕1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信访办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1-2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事项
受理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解决群众困难、回应群众关切,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职能职责
各单位要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访事项,根据职能职责明确信访事项办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以及办理时限。特别对涉疫信访事项要全面启动“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馈)和“六个及时”(及时受理、及时研判、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工作模式,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和“快、准、效”要求,认真及时妥善办理好每一件涉疫信访事项。
二、务必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来访接待窗口平台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通过重庆市“网上投诉”平台、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诉求,及时拓宽群众求助渠道,汇聚涉疫热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务必严明纪律,强化接待防控
各单位接待场所务必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对来访群众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宣传,劝导其通过重庆市“网上投诉”平台、来信、来电方式反映诉求。对来访群众进入接访室前务必要求出示渝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体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接访工作人员同时要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务必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对群众反映的涉疫信访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纳入“最多访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做到快速转交办,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信访事项未及时受理办结,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