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信访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联系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群众传递党委、政府的声音。
2、负责全区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交办、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承办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组织协调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情况复杂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负责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牵头协调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和动态,提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措施和建议。收集、掌握社情民意,针对一定时期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研判,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5、负责信访政策宣传,向上访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6、组织管理党政机关专兼职群众工作和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
(二)单位构成。永川区信访办下设四科一中心,综合科、办信接访科、督查科、维护稳定科、群众服务中心。行政编制9人,实际人数8人(含区管领导干部4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实际人数1人;群众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际人数16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2.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10万元,比2017年增加9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0万元,比2017年增加99.3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编制人员,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外高出部分、因个人待遇调增后个人社保缴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1.0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项目属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群众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永川区信访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50万元,比2017年减少1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比2017年减少1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比2017年减少1.5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大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25万元,增长11.32%。主要用于:水费、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1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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