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5567874433/2022-0003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信访办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充分发挥联系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群众传递党委、政府的声音。
2.负责全区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制定本地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探索信访工作新方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3.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交办、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承办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组织协调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情况复杂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涉及重大信访问题的稳定风险,实施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承办重要节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牵头处置群体性事件。
5.收集、掌握社情民意,针对一定时期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研判,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6.负责信访政策宣传,向信访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川区信访办下设三科一中心,综合科、办信接访科、信访稳定科(督查科)、信访投诉受理中心。行政编制9人,实际人数8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实际人数1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际人数16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23.32万元,支出总计923.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65.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2.43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2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6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3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2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6.9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02万元,占60.8%;项目支出362.30万元,占39.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3.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增加了永川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建设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6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增加了永川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建设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增加了永川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建设经费、区管领导班子奖励和上级补助资金。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3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增加了永川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建设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增加了永川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建设经费、区管领导班子奖励和上级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55万元,占8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28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增加了永川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建设经费、区管领导班子奖励和上级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32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调入,相应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4.34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调入,相应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8.10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调入,相应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政策性增资、因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保缴费等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万元,下降15.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6万元,下降2.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区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3.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1%。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信访工作机构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信访稳定机制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9%。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支出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11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的集中召开及参会人数,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2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费用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362.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胡雯雯,023-4966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