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卫健〔2021〕193号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表彰2021年永川区“5·12”国际护士节
护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庆祝第110个“5·12”国际护士节,激励全区护理工作者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护理职业形象,展现我区护理工作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范,按照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区2021年“5·12”国际护士节系列庆祝活动的要求,经2021年第8次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授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症医学科等10个护理集体“2021年永川区‘5·12’国际护士节护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娄方琴等51名同志“2021年永川区‘5·12’国际护士节护理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护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创更优异成绩。全区广大护理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护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继续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更好的发挥护理在卫生健康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21年永川区“5.12”国际护士节护理先进集体名单
2.2021年永川区“5.12”国际护士节护理先进个人名单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