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58U/2022-0040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1999年创建成为重庆首批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2年跻身全国区县妇幼保健院100强,2013年顺利通过重庆市二甲复评,2016年10月被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纳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划建设单位;是全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技术指导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021年成功完成重庆市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其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一)职能职责。
1.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3.开展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临床技术服务;
4.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
7.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8.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健康、人员培训等任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承担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内设科室设职能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患安全科、审计科/纪检科;另有孕产保健部、妇女健康部、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中医科、外科、麻醉科、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影像科/放射科、健康教育科、对外联络部、质量控制管理办公室、设备科/采购科、妇幼健康管理科/妇幼信息资料科、院感科、门诊部等临床医技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1,172.34万元,支出总计21,172.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75.15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1,17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08.28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专项债券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2.27万元,占15.5%;事业收入17,650.97万元,占83.4%;其他收入239.10万元,占1.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9,94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41.61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285.45万元,占86.7%;项目支出2,657.28万元,占13.3%。此外,结余分配1,229.6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2.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15.13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专项债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9.30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减少亚投行贷款投资项目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财政拨款及新冠防治项目资金收入。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17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亚投行贷款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2.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财政拨款及新冠防治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8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11万元,下降94.7%,主要原因是托育机构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8.89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社保基数调增而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965.76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7.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公共卫生财政拨款及新冠防治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6.05万元,占2.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2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4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08.97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专项债券拨款收入。本年支出2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08.97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专项债券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9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卫生健康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7.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及市内其他区县医院到本部门学习调研妇幼保健工作,同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基本持平,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费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2,1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9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8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4.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主要用于采购专用设备物资、新院区装修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2657.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蒋莉023-4965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