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我们对2020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部门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投诉举报电话:023-49822962。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部门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部门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