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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2022年8月,我委对124户公共场所(含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文娱场所、交易场所、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永川区2022年8月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汇总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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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2022年8月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