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2022年12月,我委对部分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对其中2户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现将处罚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永川区2022年12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第二批)情况公示汇总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
永川区2022年12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第二批)情况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文号 | 处罚案由 | 处罚内容 |
1 | 永川区星河酒店 | 永卫公罚〔2022〕79号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 | 警告 |
2 | 永川区铭廷旅店 | 永卫公罚〔2022〕52号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 | 警告并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