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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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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MB19132075/2022-0006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成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主题分类: 文化 有效性: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YCQ22C000


        采购执行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开闭幕式执行团队采购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

                                                                                二〇二二年六月


        温馨提示


        一、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重庆市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网”及永川区专属页面以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子网站,随时关注疫情防控通知、公告、通告等,自觉遵守国家、重庆市、永川区及供应商所在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规定,并按要求做好参与交易人员的相关准备工作,否则将可能影响投标供应商参与现场交易。无论投标供应商查看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上述内容。

        二、根据重庆市和永川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强对入场交易人员的登记核验,若不符合防控要求,将不能入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自行评估后果,合理安排人员参与相关活动。

        三、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下人员将不被准予进入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健康码除“绿码”以外的所有人员;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除“绿色行程卡(绿码)”以外的所有人员。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3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3 -

        四、磋商有关说明 - 3 -

        五、磋商投标保证金 - 4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 -

        七、其它有关规定 - 5 -

        八、联系方式 - 6 -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7 -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 7 -

        二、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 7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9 -

        一、实施(交货)时间、实施(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 9 -

        二、报价要求 - 9 -

        三、售后服务内容 - 9 -

        四、付款方式 - 9 -

        五、知识产权 - 10 -

        六、其他 - 10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11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11 -

        二、评审标准 - 13 -

        三、无效响应 - 14 -

        四、采购终止 - 14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16 -

        一、磋商费用 - 16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6 -

        三、磋商要求 - 16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17 -

        五、成交通知 - 17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17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 19 -

        八、交易服务费 - 20 -

        九、签订合同 - 20 -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1 -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 22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3 -

        一、经济部分 - 24 -

        二、服务部分 - 26 -

        三、商务部分 - 28 -

        四、资格条件 - 31 -

        五、其他资料 - 37 -

        附件一:投标人信息卡 - 42 -

        附件二: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 43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接受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委托,对永川区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开闭幕式执行团队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开闭幕式执行团队采购项目

        199

        3.9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9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2幢附41号),登记递交了《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并购买了采购文件,其报名才被接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 月 日北京时间9: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八)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九)响应文件递交程序:

        1.提交采购文件购买费缴纳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3.递交“投标人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一),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4.递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投标人公章;

        6.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说明:相关原件递交起止时间: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十)磋商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五、磋商投标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通过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否则,保证金无效。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采购人接受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9000.00元

        3.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账号 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账 号

        3116 0101 0400 1863 4

        账号2

        开户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账 号

        5801 0104 0016 259

        账号 3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账 号

        1239 1328 2110 302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付款凭证(银行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开闭幕式执行团队采购项目(可减写)字样。

        4、供应商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即到账时间) 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5.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在项目开标现场展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为准。

        (四)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日现场退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原渠道退还。采购人未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应提交采购合同期满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至采购人银行账户。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邹航

        电 话:13883839337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内文昌路898号协信昌州古城104幢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

        联系人:黄建红

        电 话:023-49653742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77号一区12幢附41号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开闭幕式执行团队采购项目

        1


        二、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内容具体包括:

        1、开闭幕式导演团队组建;

        2、开闭幕式方案设计策划;

        3、开闭幕式文体展演编排、训练、指导、演练;

        4、开闭幕式表演舞台、灯光、音响、LED屏租赁和舞美设计制作;

        5、开闭幕式导演团队吃住行及人身意外保险。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全面负责开闭幕式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开闭幕式工作;

        (1)在运动会项目背景的基础上,策划开闭幕式文体演出各环节活动形式,要求形式新颖、突出运动会主题;

        (2)负责运动会开闭幕式节目创意、策划、编排,演出服装、道具设计,开闭幕式正式表演灯光、音响、LED屏等设备租赁及舞台舞美搭建制作;

        (3)进行开闭幕式开场环节的内容设计及制作;

        (4)根据项目情况完成重庆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开闭幕式场地规划。

        2、开闭幕式活动服务

        (1)按照采购方要求协助进行参会人员的现场组织;

        (2)协调完成开闭幕式表演场地的布置工作;

        (3)负责提供符合标准的舞台、全程策划等;

        (4)负责开闭幕式所有流程的控制、配合、彩排及现场实施;

        (5)负责开闭幕式设备配备及现场操作;

        (6)负责开闭幕式主旨技术保障。

        (三)服务能力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大型开闭幕式策划、组织实施、会场及物料设计、组织服务整合能力。

        2.投标人须构建由足够数量的专业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服务。根据以往经验、本项目所需工作类别、项目规模等内容,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 20 名专业服务人员。

        (四)其他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内容及要求会有多次调整,在不增加开支的情况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顾问咨询及服务,没有侵犯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服务、标准、专用技术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保证配置专业、人手充足的团队参与会前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着装相对正式,但需自行解决、考虑,不得在本专场经费中预支和列支。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本项目相关执行内容所产生所有费用,应充分衡量和估计本项目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潜在导致价格变动风险因素,报价接受后视为本项目所有所需既定服务及所需相应文案创作、训练指导、开闭幕式涉及到的舞美、灯光、音响LED屏设备租赁、办公耗材、导演团队费用、税收已经包含在该价格中,在不超出规定服务内容前提下,业主方对支付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4.开闭幕式策划及实施工作要服从本项目的总体部署安排。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实施(交货)时间、实施(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交货)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为止。

        2.中标人如未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时间内完工,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计算方式如下:

        (1)延误天数累计在5天以内的,每延迟一天扣除中标人合同款的3%,以此类推;

        (2)延误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

        (二)项目执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二、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办公用品费、管理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须提供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中标价50%的预付款,如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确定开闭幕式方案后支付合同款总额的40%,项目完成且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组织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系统概念、系统维护、系统操作等培训,提供培训教员、培训资料、系统操作流程、步骤视频。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30%)

        30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服务方案(40%)





        20分

        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提供详细的策划方案,具有完善的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主题宣明、内容充实,打造一场小而精的文体展演;

        2、能够深入展示地方特色,抓住古风古韵,中国风、汉服文化与巴渝文化和棋牌文化的融合呈现;

        3、通过现场文体展演,全面展示永川文化、经济发展的喜人态势,展现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成果,突出永川的历史文化特色,传递棋牌运动文化,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新时代特征,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时代性与传播性的完美统一;

        4、能够很好的展示永川在智力运动和智慧产业的高速发展;

        5、开幕式风格应紧扣棋牌运动文化的特点,展演内容应很好的融入棋牌元素。全部内容完整有效,利于实施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扣3分,直至本项20分扣完为止。


        10分

        现场服务、保障方案(10分)

        制定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工作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完整性好,可行度高的得10分,应急方案完整性较好,可行度较高的得7分,应急方案完整性一般,可行度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10分

        工作进度安排(10)

        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评价,根据其合理性、整体性。

        计划合理,完整性好得10分,计划比较合理,完整性较好得7分,计划合理,完整性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30%)



        25分

        1、投标人有类似省级以上大型活动的业绩,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执行过市级运动会开幕式得2分,执行过省级运动会开幕式得3分,最多得6分;

        3、供应商执行过网络直播的类似体育项目,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4、供应商执行过省级及以上媒体直播的类似体育项目,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

        5、投标人获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单位表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2分

        提供1名项目固定负责人,主要负责与采购人运动会流程安排,人员组织等接洽工作,并承诺项目固定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函,得2分。


        3分

        投标人统筹执行过区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主办同类型项目方面的经验的得3分,否则得0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

        1.5%

        1.0%

        100-200

        1.1%

        0.8%

        0.7%

        200-500

        1.08%

        0.78%

        0.69%

        500-1000

        0.76%

        0.43%

        0.52%

        1000-5000

        0.45%

        0.23%

        0.32%

        5000-10000

        0.23%

        0.09%

        0.18%

        10000-100000

        0.045%

        0.045%

        0.045%

        1000000以上

        0.009%

        0.009%

        0.009%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1.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永川支行

        账 号:3100090009200259579

        八、交易服务费

        (1)采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项目中标金额

        (人民币,万元)

        收费费率

        备   注

        100(含)以下

        1.0‰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2.交易服务费按永发改委〔2019〕6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3.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100—500(含)

        0.95‰

        500—1000(含)

        0.9‰

        1000—5000(含)

        0.85‰

        5000—10000(含)

        0.8‰

        10000以上

        0.7‰

        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0.1万元

        (500-100)万元×0.95‰=0.38万元

        (1000-500)万元×0.9‰=0.45万元

        (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

        合计收费=0.1+0.38+0.45+3.4=4.33(万元)

        (2)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交易服务费。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服务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采购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人工费


        /



        9

        运输费


        /



        10

        其他费用


        /



        11

        ……


        /



        12

        总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五)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附件一:投标人信息卡

        项目名称(分包):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投标人信息卡”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现场递交(内容填写完整或打印并加盖公章,不得装入密封投标文件内)。

        附件二: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发售人: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





        相关说明: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供应商到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的,地址:同投标地点一致,供应商在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后,请将《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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