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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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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MB19132075/2022-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旅游商品发展,指导、协调群众、少儿、老年、社区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

        4、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5、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7、统筹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体育工作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定全区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制定体育竞赛计划和管理指导。指导体育宣传、体育合作与交流、体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工作,发展体育教育,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卫星电视接收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2、负责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  13、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   15、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正县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文化事业科、旅游事业科、体育事业科、宣传营销科、安全应急科。下设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永川区图书馆、永川区文化艺术馆、永川博物馆、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永川区文化市场监察执法支队、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8个直属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6人、退休职工3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5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88.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5774.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89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6.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58.1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1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1.1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24万元、其他支出预算788.6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5774.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4.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839.1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9.50万元,比2021年减少589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25万元,比2021年增加6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因个人待遇调增后个人社保缴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66.25万元,比2021年减少5956.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承办市六运会工作已完成,主要用于宣传营销、广播系统运维、文化体育活动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8.63万元,比2021年增加116.9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赛事未举行,主要用于举办各类赛事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6.10万元,比2021年减少72.8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比2021年减少72.8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49.22万元,比上年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福利及工会经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7.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7.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66.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其勇  联系方式: 023-4957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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