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文化和旅游发展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参公),内设办公室、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4个科室。现有在职职工18人、退休职工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3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5.3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较2020年减少2.88万元,项目支出较2020年增加4.2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30万元,比2020年增加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08万元,比2020年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22万元,比2020年增加4.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房屋排危费,主要用于“扫黄打非”、综合执法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5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7.71万元,比上年减少4.6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全怡 联系方式:023-4988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