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9132075/2022-0010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标题: | 区文化旅游委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有效性: |
【办公室电话】
023-49824805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文昌路898号协信昌州古城104幢。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旅游商品发展,指导、协调群众、少儿、老年、社区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五、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体育工作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定全区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制定体育竞赛计划和管理指导。指导体育宣传、体育合作与交流、体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工作,发展体育教育,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卫星电视接收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
十三、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四、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
十五、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杨 蓓 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及审计等工作。联系茶山竹海旅游公司。
丁 峰 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规划编制、旅游事业、旅游产业、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重大风险防治等工作。分管规划发展科、旅游事业科、安全应急科(群众工作科)。
张 梅 副主任: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非遗、文物、图书、广播电视、宣传营销、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工作。分管文化事业科、宣传营销科、区图书馆、区文化艺术馆、区博物馆、图书馆、区文体服务中心,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
吴 雷 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机关管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意识形态、改革、保密、群团、人才、财务,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招商引资、临江河流域整治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体育事业科、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区文化旅游投资促进中心、区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
郭 亮 党委委员、执法支队长:负责行政执法、疫情防控、法治建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生态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审批、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主持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大事项;承担综合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接待、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档案、目标考核、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拟定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纪检、群团、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行政审批科)
拟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政策措施。组织拟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负责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重点项目规划论证,指导项目招商。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业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落实改革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承担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三、文化事业科
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和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全民阅读、全民文化艺术普及。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文物资源普查,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扶贫建设。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事业发展。指导文化志愿服务,联系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类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
四、旅游事业科
负责全区旅游事业产业发展和规划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饭店和2A以下(含2A)景区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饭店和3A以上(含3A)景区初评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乡村振兴、乡村旅游、都市旅游、旅游扶贫等建设。负责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管理工作。联系指导旅游类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
五、体育事业科
负责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制定群众体育、竞赛体育活动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全民健身活动,负责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和组织参加各级体育赛事,负责开展全区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区等级裁判员、运动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负责区青少年体校管理指导工作和全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负责体育类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监管工作。
六、宣传营销科
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导控工作。负责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建设和指导有关网站建设。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承担行业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牵头开展和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的节会活动,统筹推进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七、安全应急科(群众工作科)
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旅游投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和体育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文化旅游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对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和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应急管理,负责指导重点旅游单位(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的安全生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和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协助落实安全生产宣传任务。拟定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广播体系、应急平台、广播电视监测平台建设,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一、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宗旨
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扞卫国家文化和旅游安全。
(三)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文化和旅游发展行政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四)具体任务
1.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着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文物保护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查处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受理旅游投诉,保障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2.协查相关重大案件: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查处重案大案中涉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3.承办指定的跨区域案件:承办市总队指定管辖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跨区域案件。
4.参与联合执法活动:参与市总队组织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活动,协助公安、卫生、质监、消防、安全应急等有关部门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活动。
5.接受市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接受市总队的法律法规培训、对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宣传、执法检查进行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7.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8.指导各镇(街道)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单位内勤管理、党建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应急、安全、信访、稳定、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息、办文办会等日常工作,对执法案件进行审查。
2.执法一大队
负责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的责任辖区范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3.执法二大队
负责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的责任辖区范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4.执法三大队
负责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的责任辖区范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六)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编制20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各1名。
二、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收藏流通开发利用文献,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
(三)主要职责
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为公众提供文献借阅、信息咨询、论坛讲座、知识培训、宣传展览等服务。
(四)具体任务
1.图书、报刊、地方文献、电子文献、缩微文献等文献资料的采集、整理、加工。
2.为公众免费提供各类文献的在馆阅览(纸质与电子)、咨询、资料有限复印,文献的借阅、网络浏览下载以及图书流动服务。
3.为公众免费提供知识讲座、教育培训、宣传展览等服务。
4.免费为少年儿童、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者等提供图书借阅、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服务。
5.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6.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事业编制9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三、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重庆市永川美术馆)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重庆市永川美术馆牌子。
(二)宗旨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三)主要职责
1.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主要职责
编制年度文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作;开展各门类艺术创作;组织开展群众性艺术活动;建设艺术创作队伍;指导基层群众艺术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指导基层文化艺术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主要职责
收集整理、挖掘永川书画历史资料;培养书画人才;组织开展书画创作,繁荣书画艺术。
3.重庆市永川美术馆主要职责
承担美术作品陈列布展、征集收藏工作;指导美术作品创作、推广;开展美术学术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工作;开展美术辅导培训,普及美学教育。
(四)具体任务
1.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具体任务
(1)制定年度文化艺术工作计划:实施全区文化艺术工作规划;制定年度文化艺术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区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艺术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指导、辅导、培训基层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开展文化艺术门类的辅导;组织参加全市、全国各级文化艺术展演及文化艺术交流竞赛活动;开展其他免费公益文化艺术服务。
(3)开展文化创作:负责抓好全区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的文化艺术创作活动;创作贴近生活、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
(4)建设文化艺术队伍:开展艺术培训,培训群众艺术骨干队伍;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文艺队伍;培养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协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传播工作做好服务。
(6)指导基层文化艺术工作:负责区、镇、村(社区)、户四级艺术网络的建设与完善;指导基层开展各种群众艺术活动,培训基层艺术骨干。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具体任务
(1)负责收集整理并记录永川籍书画家资料及作品,挖掘永川书画历史资料,开展书画艺术课题研究。
(2)负责选拔培养有潜力的书画人才,宣传推荐永川书画作者及作品。
(3)组织开展书画艺术创作,组织书画学习、交流、展览,参加各级艺术的比赛和交流,搭建书画作者及作品对外交流学习平台。
(4)指导和帮助书画艺术爱好者,创建书画特色学校并开展辅导及评比,开展书画艺术培训和教学。
3.重庆市永川美术馆具体任务
(1)为美术作品提供良好的展示环境;建立藏品征集制度;面向社会购买藏品;接受个人或单位捐赠;接受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定或调拨获得藏品;通过合法、合规的其他方式征集藏品;为藏品创造良好的储藏环境;设置藏品档案;为藏品创造符合收藏条件的储藏环境。
(2)培养美术人才,指导美术作品创作,利用美术馆宣传窗口作品推广美术人才及作品。
(3)探索馆际、馆院开展美术展览交流,学术研讨交流;举办美术讲座。
(4)开展美术社教活动,开展美术作品进镇街、学校、单位等。
(五)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事业编制17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
四、永川博物馆(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陈子庄艺术陈列馆)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更名为永川博物馆,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陈子庄艺术陈列馆牌子。
(二)宗旨
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三)主要职责
1.永川博物馆主要职责
负责文物等藏品的征集、保管、展示、研究与宣传。
2.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事务服务;参与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
3.陈子庄艺术陈列馆主要职责
陈子庄生前书画代表作收集、展示、讲解和修护。
(四)具体任务
1.永川博物馆具体任务
(1)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征集:向社会征集和购买,接受个人或单位捐赠,接受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定或调拨,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方式征集。
(2)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保管:创作良好的保存环境,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藏品,设置藏品档案,区分藏品的文物等级,依法交换藏品,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藏品安全。
(3)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展示:充分利用博物馆宣传窗口的作用,举办文物展览,促进文旅结合,推动我区旅游业发展。
(4)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研究:馆藏文物的鉴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收藏的文物提供鉴定方面的咨询,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通过实物资料,进行整理、发掘、研究工作,传承我区的历史、文化、风俗。
(5)负责对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等藏品的宣传:充分利用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强化博物馆公众教育功能,提升市民素质;探索馆际交流,引进、举办各类临时展览,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文物服务所具体任务
(1)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务服务:建立与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协助政府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建立规范制度;制定不可移动文物具体保护措施;为城乡建设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开展提出专业建议;为建设工程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提出专业建议;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责权范围内的修缮;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所有权事宜提供综合服务,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所有权进行备案指导;为历史文化名镇、传统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提出专业建议。
(2)参与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参与以科学研究为目的而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参与、协助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3)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与宣传教育:研究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术。普及文物知识,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宣传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
3.陈子庄艺术陈列馆
(1)负责收集整理陈子庄的资料及作品,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
(2)负责展示陈子庄生前书画代表作和部分书画家的杰出代表作,供书画爱好者的参观与研究。
(3)定期对书画作品进行检查,对有损坏或者其他瑕疵作品及时进行修复,保证其作品的艺术性与参观价值。
(4)负责宣传陈子庄艺术成就,开展巡展、临时展览活动和咨询、讲解服务,开展社教活动以及青少年教育活动,丰富观众的文化知识以及文化需求。
(5)对馆藏书画作品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
(6)负责传承和发展陈子庄艺术,培育传承人才,提升永川书画艺术创作水平。
(五)人员编制
核定永川博物馆事业编制11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五、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三)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组织青少年运动队参加相关体育赛事;指导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布点学校开展业余训练;协办、承办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等。
(四)具体任务
1.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对我区田径、射击、游泳等体育竞技项目的青少年体育苗子进行挑选;开展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测试;建立运动员档案,进行网络注册等。
2.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进行系统体育技能训练、心理素质心理、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等。
3.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到上级体校、运动队集训;向上级推荐输送经过基础培养训练的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为上级专业队输送达到较高水平的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
4.组织青少年运动队参加相关体育赛事:组织青少年运动队代表本区参加重庆市级青少年锦标赛、市运会(青少年组)等相关赛事。
5.指导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布点学校开展业余训练。
6.协办、承办全区性有关体育竞赛活动。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人员编制
核定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事业编制11名,其中校长1名。
六、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宗旨
服务群众文化艺术生活,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发展。
(三)主要职责
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开展公益文艺演出;弘扬民间文化艺术;指导民间文艺团体建设;开展“川剧进校园”活动;管理文艺、体育场馆。
(四)具体任务
1.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制定全区文艺创作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促进全区文艺创作生产的有关措施;组织开展文艺创作生产;收集整理和归档文艺创作生产相关资料。
2.开展公益文艺演出:根据上级要求,统筹组织专业类及群众类各项公益性文艺演出活动。
3.弘扬民间文化艺术:收集、整理、展演川剧等相关民间文化艺术。开展“川剧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制定“川剧进校园”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民间文艺团体建设。
5.管理文艺、体育场馆:实施文艺、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利用专业文艺、体育场馆,协办、承办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赛事;经营和维护文艺、体育场馆等。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人员编制
核定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七、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服务项目招商引资,促进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
(三)主要职责
服务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招商引资有关事务;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
(四)具体任务
1.服务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为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招商引资的策划、组织、实施及项目跟踪、谈判、合同拟定等提供综合服务;为文化、旅游和体育项目招商引资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咨询、招商引资信息收集与发布。
2.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负责为文化和旅游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对文化和旅游项目的落地建设开展跟踪服务,促进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负责为镇街、企业提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3.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4.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
八、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
设立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宗旨
服务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
(三)主要职责
开展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及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研究;提供文化和旅游公共咨询服务;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开发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四)具体任务
1.开展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及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研究。
2.提供文化和旅游公共咨询服务:负责游客接待中心的日常工作,为游客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负责文化和旅游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和发布。
3.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承担智慧旅游和文化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性工作,开展智慧旅游和文化信息系统建设与日常维护。
4.负责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开发服务工作。
5.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人员编制
核定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