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98297X/2021-0001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成立,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科1室,分别为:办公室、安置就业科、优抚褒扬科。下设2个直属二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2020年底实有职工人数2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523.01万元,支出总计10523.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2.87万元,增长264.1%,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8038.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406.08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3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8.95万元,增长346.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3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8.6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4.32万元(调整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军队离退休干部抚恤金、新冠肺炎工作经费)。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40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0.85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39.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7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38万元,占7%;项目支出8739.61万元,占9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2.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结转“解三难”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安置补助、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纪念设施修缮补助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23.0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32.87万元,增长264.1%。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支决算为5-12月的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增加增人增资和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8.95万元,增长346.5%。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入决算为5-12月的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增加增人增资和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8.00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增人增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退役军人抚恤安置等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4.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0.85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决算为5-12月的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增加增人增资和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0.30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增人增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退役军人抚恤安置等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2.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结转“解三难”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安置补助、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纪念设施修缮补助等项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05.71万元,占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9.14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缴费、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抚恤安置等。
(2)卫生健康支出654.58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6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医疗、优抚对象医疗等。
(3)住房保障支出40.7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31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决算为5-12月的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增人增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2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支出决算为5-12月的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二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8万元,下降4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0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决算为5-12月的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
4.公务接待费9.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接受市局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4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12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支出决算为5-12月的数据,2020年为全年数;二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1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精简会议次数及参会人员相应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8万元,增长21688.9%,主要原因是支付近两年举办退役军人专项技能教育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4项,涉及资金24061.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 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双拥模范城创建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显昆(023)49828831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5.00 | 总量 | 25.00 | 总量 | 25.0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00 | 其中:财政资金 | 25.00 | 其中:财政资金 | 25.0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参与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动态评选,切实巩固我区连续两届双拥模范城殊荣成果。增强全民双拥意识,牢固树立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理念。 | 参与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动态评选,切实巩固我区连续两届双拥模范城殊荣成果。增强全民双拥意识,牢固树立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理念。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是否核心指标 |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打造双拥工作示范亮点 | ≥2个 | 2个 | 100% | 是 | 否 | ||
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标识 | ≥23块 | 25块 | 100% | 是 | 否 | ||
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 ≥3次 | 4次 | 100% | 否 | 否 | ||
组织参与军民共建人次 | ≥55人 | 60人 | 100% | 否 | 否 | ||
全民双拥意识 | 切实增强 | 切实增强 | 100% | 否 | 否 | ||
我区连续两届双拥模范城殊荣成果 | 切实巩固 | 切实巩固 | 100% | 否 | 否 | ||
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理念 | 牢固树立 | 牢固树立 | 100% | 否 | 否 |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0% | 是 | 否 | ||
说明 | 无 |
(三)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邱松,电话:023-49575038、4982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