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各镇街、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
4.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5.按照国家统一布置,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
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暨镇域经济统计。
7.负责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本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全区统计信息共享平台。
8.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科技、能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统计决策咨询服务。
9.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10.组织开展全区统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根据永川府办﹝2015﹞26号文件,我局局机关调减了一个科室,现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三产业统计科、执法检查室和工业能源检测统计科4个科室;根据永编委﹝2015﹞48号文件,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三)人员情况
2016年5月我局有1名老同志退休,到2016年底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5人,其中行政在职在编12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在职在编1人,参公在职在编1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27.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6万元,比2016年增加13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0万元,比2016年增加52.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资、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上年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25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8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2.6万元,比2016年增加82.6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民意调查经费等,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民意调查、专项统计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一套表联网直报专项经费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收支,故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6.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