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2-0039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1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验收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永环发〔2022〕153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意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SCR脱硝
改造项目验收的批复
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展的SCR脱硝改造项目相关验收资料收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SCR脱硝改造项目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是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环〔2021〕28号)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104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拟购置2x280t/h+1x260t/h高温高压CFB锅炉配套的SCR脱硝系统设备,与原有的SNCR脱硝系统协同运行,形成高效节能的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本次超净排放改造完成后,大大降低污染物年排放量,同时氨逃逸锅炉出口由原来的8mg/m3降低至3mg/m3,预计氨逃逸量减少1.3吨/月,氨水使用量减少10吨/天。
经专家组现场勘察及对你公司提供的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相关合同、票据及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渝环(监)字〔2022〕第YS1号)等资料审核,该项目改造完成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39mg/m3,满足资金项目申报要求。专家组审核意见为合格,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SCR脱硝改造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二、你公司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日
(主动公开)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