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2-0037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3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永环发〔2022〕143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益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餐厨污水应急处置备案报告》已收悉。现就你司加强应急处置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污水期间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你司应主动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
你司在应急处置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污水期间,应保证污水全部转运至指定应急处置污水处理厂,严禁发生乱排偷排等环境污染事件,建立污水处置台账备查。严禁在未停运生产设施的情况下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
四、你司应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五、我局将加大对你司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你司存在主观故意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3日
(主动公开)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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