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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川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投诉指南

        日期:2022-11-29

        永川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投诉指南

        市民朋友们,为帮助您解决遇到生活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环境权益在第一时间有效地向主要负责部门反映并寻求帮助,我们更新了《永川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投诉指南》,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问题群众投诉渠道,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方便群众办事。现将我区有关生态环境问题投诉公开电话及投诉受理热线公布如下,并根据环境投诉热点问题以及各部门职责可能有交叉的方面对您进行重点提醒,希望能给您提供必要的帮助:

        一、永川区各街镇联系方式

        中山路街道:61191886胜利路街道:49862041

        南大街街道:49832042大安街道:49401013

        茶山竹海街道:49891115卫星湖街道:49681080

        陈食街道:49441002朱沱镇:49601001

        三教镇:49351002双石镇:49301026

        临江镇:49471002青峰镇:49626001

        何埂镇:49501013松溉镇:49546000

        仙龙镇:49561016来苏镇:49661029

        红炉镇:61163000金龙镇:49432601

        板桥镇:49358159吉安镇:49568117

        永荣镇:49358159宝峰镇:49660005

        五间镇:49586007

        二、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区经济信息委:49828711

        区公安局: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

        区生态环境局:49584710(投诉办公室)、49584716(值班)

        区住房城乡建委:49822494

        区城市管理局:85351112(办公室)、85370101(值班)

        区交通局:49802924(办公室)

        区水利局:49864171(办公室)、49863319(值班)

        区农业农村委:49862926(办公室)、49864986(值班)

        区文化旅游委:49824805(办公室)

        区卫生健康委:49822982(办公室)、49822963(值班)

        区应急管理局:49862275(办公室)、61133000(值班)

        区林业局:61192320(办公室)、61193119(值班)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49862860(办公室)、49860096(值班)

        区市场监管局:49862245(办公室)、49881258(值班)

        永川海事处:49602676(值班)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49581000(办公室)、49404099(值班)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49503988(办公室)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49659809(办公室)

        三、生态环境投诉热点问题

        (一)水环境问题投诉

        1.发现有工厂违法排放污水,造成了污染,向哪个部门投诉?

        当您发现有工厂违法排放废水时,请您及时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发现船舶漏油或随意倾倒废水等行为污染了水体,应该如何进行反映和投诉?

        日常对河流进行管理的主要部门有交通、海事、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当遇下列行为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时候,请您根据不同的水域和不同的违法主体,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船舶(含渔业船舶)污染,长江干流请您拨打49602676向永川区海事处进行投诉,内河或湖泊请您拨打49802924向区交通局投诉。

        3.发现市政管网排口的污水或者未接入市政管网的生活污水造成污染,或者向雨水沟排放污水或倾倒垃圾等废弃物向哪个部门反映?

        当您遇到这种情况,请拨打49822494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投诉。

        4.如果您发现了违法网箱养鱼,养殖尾水(养鱼、蛙、虾等)造成了污染,或者使用农药及其他有毒物毒杀、捕捞水生物的向哪个部门反映?

        请您拨打49862926(办公室)、49864986(值班)向区农业农村委投诉。

        1. 对饮用水水质问题有疑问(自来水、井水等地下水),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当您觉得饮用水有异味、或是担忧饮用水被污染是否能饮用时,请您拨打49822982(办公室)、49822963(值班)向卫生健康委进行反映。

          (二)声环境污问题投诉

          1.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环境污染,应向哪个部门反映?

          请及时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

          2.因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了您的生活时,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提醒:请根据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地或工程施工时间来确定向以下哪个部门投诉。

          在06:00-22:00正常工作时间施工噪声影响了您的生活的,请拨打49822494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投诉;

          在22:00至次日06:00之间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了您的生活时,请及时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

          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如果是重点工程,请拨打49822494(办公室)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投诉;如果是市政维修维护工程,请拨打85351112(办公室)向区城市管理局投诉;一般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请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以上部门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施工单位合理采取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您的影响。

          建筑施工工地人为噪声、建材装卸等偶发性强烈噪声污染,请拨打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向区公安局投诉。

          3.娱乐经营场所产生的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提醒:您可根据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是固定声源噪声还是非固定声源噪声来确定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

          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因空调器、冷却塔等固定声源噪声引发的,请您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投诉。

          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因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器材等非固定声源引起的噪声污染扰民群众投诉请您拨打49824805向区文化旅游委进行投诉。

          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和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集会(比如跳坝坝舞),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悼念等活动产生噪声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影响了您的生活,请您拨打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向区公安局进行投诉。

          5.交通噪声污染,应该如何反映和投诉?

          提醒:请您按以下职责分工选择投诉部门,并请注意提供具体的车辆情况(号牌等)、时间、地点(路段)。

          机动车辆乱鸣喇叭、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扰民的,请拨打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向区公安局投诉。

          永川城区市政道路交通噪声扰民,请拨打85351112向区城市管理局投诉,高速公路或其他交通干道噪声扰民,请拨打49802924向区交通局进行投诉。

          6.发现船舶噪声污染时,应该如何进行反映和投诉?

          船舶噪声扰民,长江干流请您拨打49602676(值班)向永川海事处进行投诉,内河或湖泊请您拨打49802924(办公室)向区交通局投诉。

          7.在城市建成区受到动物叫声(猫、狗等宠物)困扰,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请拨打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向区公安局进行反映。

          8.住宅配套的供水设施、电梯、通风、地下车库、发电机等公用设施产生的噪声,应该在哪个部门投诉?

          请拨打49822494向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反映。

          (三)大气环境问题投诉

          1.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违法超标排放废气、粉尘,影响到您的生活了,应如何反映?

          请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反映。最好能尽量协助提供具体的责任单位、违法排污的具体的时间、污染影响情况等。

        1. 发现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树叶、枯草、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产生异味的,或化粪池、垃圾场、垃圾回收和中转站点、垃圾运输等有异味,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当您遇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请立刻拨打85351112(办公室)向区城市管理局投诉。

        2. 在公共场所焚烧沥青、电线、塑料、皮革、橡胶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时,向哪个部门投诉?

          请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反映。

        3. 遇到扬尘污染,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提醒:当您遇到扬尘污染时,请根据下列情况选择相应的行政机关及时进行投诉。

          房屋拆迁、土地整治项目、非法采石场有扬尘污染,请拨打49862860(办公室)、49860096(值班)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投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扬尘污染,请拨打49822494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投诉。

          建筑渣土运输(沿途抛洒)、道路扬尘、市政设施维护施工扬尘污染,请拨打85351112(办公室)向区城市管理局投诉。

        4. 有人在城区周边露天焚烧秸秆产生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请您拨打向49862926(办公室)、49864986(值班)区农业农村委投诉。

        5. 机动车冒黑烟产生的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请拨打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向公安交管部门投诉,区公安局将进行处理。

        6. 在城市建成区养殖动物(猫狗、鸡、兔子、鸽子等)产生的异味,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请拨打85351112(办公室)向区城市管理局投诉。

        7. 装修过程中产生(油漆等)异味,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您可以拨打各街镇值班电话进行投诉或者拨打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向区公安局进行反映。

        8. 市政污水管网、下水道等有异味,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您可以拨打49822494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投诉。

        9.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请拨打49577060(办公室)、49577110(值班)向公安交管部门投诉。

          (四)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投诉

        1. 发现有工业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向哪个部门投诉?

          您可以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区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处理。

        2. 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如何投诉?

          当您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请拨打49862275(办公室)、61133000(值班)向区应急局投诉。

          当您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对周边水、大气或土壤造成污染,请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

        3. 发现倾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造成环境污染,向哪个部门投诉?

          请拨打49822494(办公室)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投诉。

        4. 发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弃土造成污染,向哪个部门投诉?

          当您发现以上情况,请拨打85351112向区城市管理局投诉。

          (五)电磁辐射环境问题投诉

        1. 移动通信系统、雷达系统、广播、电视台(站)等电磁辐射发射设施辐射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您可以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对以上设施获得了无线电管理机构下发的选址认定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对没获得选址认定书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牵头办理。

        1. 对于电压等级在100千伏以上输变电线路和变电站等工频设施辐射投诉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提醒:电磁辐射设施包括豁免水平以上的广播、电视台(站),豁免水平以上的移动通信系统,雷达系统,电压等级在100千伏以上输变电线路和变电站等。

          您可以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区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区规划、国土、电力等部门进行处理。

        1. 辐射安全与放射性污染投诉,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提醒:辐射安全与放射性污染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引起的安全隐患和污染。

          您可以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或咨询。

          (六)餐饮业环境问题投诉

          1.综合楼和住宅楼新开办餐饮店产生的污染对您产生影响时,向哪个部门投诉?

          提醒:您可以根据该店面是否属于违章(乱搭乱建)建筑、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等情况来选择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属于违章建筑或乱搭乱建、或者占道经营的餐饮店,您可以拨打85351112向区城市管理局进行投诉。

          城区内其他餐饮油烟投诉,请您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

          2.露天烧烤导致污染环境,向哪个部门投诉?

          您可以拨打85351112(办公室)向区城市管理局投诉。

        2. 在违法(乱搭乱建)建筑内从事餐饮、加工、维修项目的,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您可以拨打49862245(办公室)、49881258(值班)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七)其他问题投诉

        1. 发现非法收集处理地沟油,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请您拨打49862245(办公室)、49881258(值班)向市场监管局投诉。

        2. 畜禽养殖产生污染时,向哪个部门投诉?

          您可以根据污染源所在地和养殖规模等情况来选择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在城市建成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您可以拨打85351112(办公室)向区城市管理局进行投诉。

          在非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污染,您可以拨打49862926(办公室)、49864986(值班)向区农业农村委进行投诉。

          在非城市建成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污染(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是指常年存栏量为200头以上的养猪场、6000以上的养鸡场和2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您可以拨打49584710(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49584716(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向区生态环境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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