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年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永环发〔2022〕134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年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专项执法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永川区2022年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主动公开)
永川区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按照《2022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时间
2022年9月—2022年10月。
二、专项执法行动参加人员
区生态环境局2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随机分组,开展检查。
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对象
根据在我区机动车销售注册企业名单,将轻型机动车销售企业20家纳入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按比例随机抽取10家为检查对象。
专项执法行动的内容
(一)生态环境局检查事项
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
汽车配件产品质量的抽查
五、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区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开展检查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
开展执法检查后,对违法行为要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同配合
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严密组织实施,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工作顺利完成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