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连晴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永环发〔2022〕114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连晴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自7月4日以来,我区持续连晴高温天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19日将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抗旱Ⅲ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连晴高温期间饮用水水源地、油库、加油(气)站等重点领域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应加强对连晴高温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环境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实施环境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保证环境安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排查,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生产情况及环境特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所有排查出来的环境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确保环境安全。各单位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问题的,应登记到“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外网网址https://119.84.149.34:20025/eprsm/)中的“企业自查”栏,纳入电子台账管理。同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
三、强化防范,建立机制
各单位高度重视连晴高温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各项环境应急防范措施,切实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包括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的配备,确保到岗到人。制定24小时应急值班表,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环境应急事件处理五个第一”规定,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事件处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发生,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
四、强化宣教,增强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意识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事故防范宣传,增强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增强人们环境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把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3日
(主动公开)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应急值班电话:023-49584710)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2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