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区应急局:
现将《关于解决矿山开采离居民太近造成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55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委员)时参考: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5号“关于解决矿山开采离居民太近造成安全隐患的建议”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矿山区开采有废气与噪声产生。开采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矿山开采及矿石加工粉尘、爆破废气等;开采主要噪声源来自开采工作面、场内运输车辆等。矿山区开采企业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明确了企业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废气防治要求
开采区表土应即挖即运;采矿过程中采取湿法钻孔、多排孔微差松动爆破、棕垫遮盖、洒水等降尘;碎石生产线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高空排放;破损、料仓、装卸及弃土场等配套建设喷淋洒水设施;无组织排放粉尘应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噪声源应采取合理布局、减震、密闭、绿化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在日常工作中,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在新的矿山项目审批过程中,从严把关,充分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减少对矿山企业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加强对矿山区开采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企业严格认真落实《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噪声和粉尘均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8日
(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2349584705,邮政编码:402160)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联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