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示信息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大鼎机械加工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永川区凤凰湖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重庆大鼎机械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大鼎机械加工生产项目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租用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2016平方米,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插齿机、气密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箱体和行星架各1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地坪清洁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机加工序油雾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来料厂家处置;废油、废油桶、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全文公示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拟不予批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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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 |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chb_jgc@163.com,传真:61163269。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