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监管促整改,企业真整治见实效
—重庆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氟化物治理提升案
一、事件背景及简介
2021年4月以来,重庆市永川区临江河下游断面连续出现氟化物超标的预警。此情况引起了市、区两级政府以及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重视。永川区在组织人员对临江河流域进行了人工拉网式排查的同时,对全流域已列入正面清单的非重点管理企业进行了在线监测数据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产业园内一家名为重庆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某某科技)的减薄玻璃生产项目是区域内最大的涉氟企业,永川区生态环境局通过调取该企业1-7月的在线监测数据后综合判断,认为该企业存在氟化物排放量大且在线数据不稳定的情况,有较大的涉氟环境风险隐患,需针对性的对该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整治。
二、企业整改情况
为确保此次整改扎实有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执法巡查、区域定性整改、随机监测采样等方式对某某科技雨污水质变化情况进行了多次督导帮扶,邀请行业专家对该公司的全部生产要素、设备资料、产排污环节进行了详查,同时结合专家组现场踏勘意见,区生态环境局就某某科技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提质及厂内各环节整体整改形成了专门的整改方案,要求企业真抓实干、限时整改。
目前,该公司已先后投入580余万元完成了氢氟酸储罐区事故收集池、缓冲池边缘防腐层整治,厂区内已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了雨污管网分流的导向梳理和井盖及管沟标识喷印,新建了容积为1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改建含氟废水处理排放口,实行分离式排放,新增在线监测装置2套并与区生态环境局的监控中心并网运行。同时,针对对企业废水排放的特征因子氟化物,企业自加压力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将执行标准进行升级,由原来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提升至一级标准(氟化物10mg/L)。在企业完成自身整改工作后,区生态环境局在该企业的雨污排口进行了归口设置,并安装了永久性的排口标牌。
三、事件启示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需要政府监督,部门履职,还需要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在排查过程中,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对正面清单内企业采取非现场监管方式发现问题,综合研判明确问题症结,给后续整治指明了方向;整治过程中政府、园区、企业三方要进行有效链接、全面互动、务实整改,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上游政府要担起上游责任,主动作为,多管齐下打好区域内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降低下游区县断面环境压力。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