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案
【典型做法】
1、上级督导发现问题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查处
2、从严打击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24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水专项督导帮扶二组联合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位于永川国家高新区港桥产业园的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某某门业)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某某门业由于建设体量大,应当通过分期建设分段验收完善环保手续。虽然某某门业一阶段木工生产工序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但其二阶段的涂装工序在联合检查时已完成建成并投入了调试使用,某某门业的这一建设生产行为当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
经过后续调查发现,某某门业环评显示该公司涂装工序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中:UV底漆设计年使用量为133.3吨、UV面漆设计年使用量为19.3吨、PU面漆设计年使用量为30.5吨、PU底漆设计年使用量为4.7吨、PU稀释剂设计年使用量为21.1吨,PU固化剂设计年使用量为17.6吨,水性面漆设计年使用量为45.8吨,胶粘剂设计年使用量为40吨。执法人员当即认真比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发现附表中第十六类“家具制造业21”中明确家具制造行业中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稀释剂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的、年使用20吨及以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家具制造类企业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某某门业未按规定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涉嫌无证排污。
【查处情况】
2021年9月29日,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某某门业涉嫌未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某某门业有机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采样。目前,该案由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调查办理。
【案件启示】
上级督导帮扶组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属地环境执法部门主动出击,依法从严从快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理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同时,督导帮扶组还责成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给予了第一时间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尽快完善手续。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效联动协同处置,同步对污染物排放现场进行勘验并实施监督性监测,促进监测模块快速介入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