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永环执改〔2022〕40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锐
法定代表人身份号码:5001**********8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9L5M39W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8号2栋1单元14层1410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9日对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原料(河沙、石子、石粉)堆放场未设置围挡,堆放场面积约500平方米,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进行扬尘防治,场地内洒水、降尘措施不完善,属于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为凭:
1、2022年10月9日对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负责人李国彬所做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2、 2022年10月9日对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负责人李国彬所做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询问笔录》;
3、2022年10月9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方位图》;
4、2022年10月9日制作的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证据1、2、3、4证明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已构成“原料(河沙、石子、石粉)堆放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进行扬尘防治”环境违法行为。
5、2022年10月9日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负责人李国彬提供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2022年10月9日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负责人李国彬提供的施工合同;
7、2022年10月9日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负责人李国彬提供的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2022年10月9日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负责人李国彬提供的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9、2022年10月9日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兴隆村混凝土搅拌站现场负责人李国彬提供的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出具接受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5、6、7、8、9证明违法主体是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责令四川实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原料(河沙、石子、石粉)堆放场进行有效覆盖,并对场地内进行洒水、严格落实降尘措施。
我队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你公司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我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 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