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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生态环境局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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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2-00306 发文字号: 永环执改〔2022〕3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08-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执改〔2022〕36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永环执改〔2022〕36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

        经营者:祝仰儒

        公民身份号码:4109**********36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8MAAC97D072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中心桥村协和村民小组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4日对你经营部进行了调查,发现你经营部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经营部废金属、塑料加工项目项目擅自于2021年10月开始建设,现在全部建成。建设内容为:建有沉淀池3个、清洗设备1套、铲车2个、叉车1个,总投资额为140000元,未取得环保相关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你经营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属于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为凭:

        1. 2022年8月4日对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经营者祝仰儒所做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2. 2022年8月4日对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经营者祝仰儒所做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询问笔录》。

        3. 2022年8月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方位图》。

        4. 2022年8月4日现场调查照片、影像资料。

        5. 2022年8月4日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经营者祝仰儒提供的投资说明。

        证据1.2.3.4.5证明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

        6. 2022年8月4日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经营者祝仰儒提供的《营业执照》92500118MAAC97D072复印件。

        7. 2022年8月4日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经营者祝仰儒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6.7证明违法主体是祝仰儒(永川区盛久再生资源经营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和第二款第(二)项“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第二十二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1、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场地及周边倾倒的废渣依法处置。

        2、恢复原状。

        我队将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你不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我队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你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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