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的水利行政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永川区水利局下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际在职10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26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6.35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拨款增加 16.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26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8.7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5.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1.66万元,农林水支出21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58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16.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6.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8.73万元,比2020年增加16.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5.13 万元,比2020年增加16.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6 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流量计的维护、水利法律法规宣传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53.55元,比上年增加 0.67 万元,主要原因丰富职工工会生活,工会经费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3.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肖传兵,联系方式:电话:023-4988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