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1-0015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按权限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等工作。负责村镇供水等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年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资源监测。负责全区水文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编制永川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重庆市永川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协调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报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实施。
(12)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高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20〕65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水利局内设机构更名并加挂牌子的批复》(永委编委〔2020〕64号)要求,水利局设内设机构8个,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规划建设与安全质量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科(加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水利水电科、河道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扶持科、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永委编委〔2020〕60号)要求,水利局下设事业单位7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7个,即:永川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永川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永川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永川区水利站、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永川分站(永川区水土保持站)、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永川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心)、永川区水文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域水文巡测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42736.91万元,支出总计42736.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1.76万元、减少11.0%。主要原因一是山坪塘整治项目已结束,上级不再补助山坪塘整治专项资金;二是河库水系连通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
2. 收入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32877.3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934.79万元,减少17.4%,主要原因是河库水系连通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77.3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859.54万元。
3. 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合计3414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6.15万元,减少11.2%。主要原因是山坪塘整治、河库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等任务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581万元,占7.6%;项目支出31559.53万元,占92.4%。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59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5.61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加大了已完项目款项拨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736.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91.76万元,减少11.0%。主要原因是山坪塘整治、河库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等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00.61万元,减少33.4%。主要原因是山坪塘整治、河库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等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镇街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划归其他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给相关部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6.42万元,增加13.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年中追加项目专项资金。此外,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21.45万元。
2. 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8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34.78万元,减少37.8%。主要原因是山坪塘整治、河库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等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镇街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划归其他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给相关部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1.49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工程需跨年建设,未拨付的工程款结转下年。
3. 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9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8.57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工程需跨年建设,未拨付的工程款结转下年。
4. 比较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9.24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等。
(2)卫生健康支出129.4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后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减少该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002.94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2.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生态搬迁等专项资金。
(4)农林水支出20401.58万元,占8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跨年建设项目未支付款项结转下年。
(5)住房保障支出148.17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3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后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减少该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人员健康休养费提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支出等)。公用经费51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66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加大河长制推行力度,增加了平常的宣传和巡河监督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338.0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72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5.82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抗疫特别国债300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和地方专项债券3000万元用于上游河库水系连通项目。本年支出110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48.63万元,增长743.9%,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供水保障、上游水库河库连通、孙家口河库水系连通等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3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4万元,减少12.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水利工程现场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5万元,减少3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减少9.56万元,减少19.6%,主要原因是不断强化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4.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部分工作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8万元,减少21.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较上年支出减少0.98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367批次3989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9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6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加大河长制推行力度,增加了平常的宣传和巡河监督等费用。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2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4万元,减少31.2%;主要原因是严格会议报批制度,减少会议次数,严格控制会议规模。2020年培训费支出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加大了相关业务技能理论知识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2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4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4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9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6%。主要用于采购农村自来水入户项目所需管材、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8项,涉及资金36494.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好,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 绩效自评结果
孙家口河库水系连通项目 | 联系人及电话 | 023-4987701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实施单位 | 永川区润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总量 | 1475 | 总量 | 2800 | 总量 | 280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75 | 其中: | 2800 | 其中: | 2800 | 100% | |||
年度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孙家口河库水系连通工程 | 完成孙家口河库水系连通工程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 | 全年 | 完成比例 | 是否核 |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修建护岸长度(公里) | 5.24 | 5.24 | 100% | 是 | 否 | 无 | |||
清淤长度(公里) | 3.3 | 3.3 | 100% | 是 | 否 | ||||
新建调水管道长度(公里) | 9.4 | 9.4 | 100% | 是 | 否 | ||||
河道治理保护人口(万人) | ≥0.88 | 0.88 | 100% | 是 | 否 | ||||
增加供水数量(万方) | 353 | 353 | 100% | 是 | 否 | ||||
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公里) | 3.3 | 3.3 | 100% | 是 | 否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0% | 是 | 否 | ||||
说明 | 无 | ||||||||
(三)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17-2019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中”。
2017-2019年区财政局安排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共计661万元,该经费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共54项,其中:规划咨询12项、勘察设计18项、论证分析12项、方案研究8项、可行性研究3项、项目建议书1项。向上申报项目36个,争取项目14个,争取资金72967万元。该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未制定管理办法,缺乏统筹规划;二是项目缺乏跟踪监督管理;三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有待完善;四是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不及时,进度迟缓,影响项目整体的申报及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制定项目前期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二是加快项目推进进度,避免因前期工作进度问题影响项目的争取及实施;三是在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科学规范编制绩效目标,尽量编实、编细、编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力 023-4987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