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许可〔2022〕150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和相关资料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永川区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
三、项目建设地址:永川区卫星湖街道石脚迹村,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五间镇友胜村、合兴村。
四、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卫星湖街道石脚迹村石脚场老电影院拆除,重新新建成储存冻库和技术讲解活动宣传室,总建筑面积1152.38m2;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山坪塘防渗整治10口;五间镇友胜村整治山坪塘5口,白庙子泵站设备更换,新建100m3蓄水池5座,新建管道5.06km;合兴村整治山坪塘1口,新建管道1.32km。
五、建设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10个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745.3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628.06万元,其他部分投资117.3万元。具体以区发改委批复为准。
资金来源为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
七、以工代赈内容
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拟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27人,劳务报酬发放不得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项目单位在实施环节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八、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及时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