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许可〔2022〕72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石梁湖下游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永川区石梁湖下游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位置和任务
本工程位于永川城区东北面新城区C标准分区内,治理河道为跳蹬河。治理河道总长864m,其中:干流长560m,上游起于石梁桥水库溢洪道水垫塘尾部 (0+000),下止于一环路公路桥(0+560);支流长304m,上游起于中心城区C标准分区边界 (K0+000),下止于干流汇合口(K0+304)。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护岸治理、污水截流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和美化城区等综合效益。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同意工程河段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
(二)基本同意推荐的堤线方案,堤线总长1644.5m(干流1120.8m,支流523.7m)。
(三)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新建防洪护岸工程及新建排污管道,新建DN300排污管道518m。
(四)同意工程确定的护岸顶高程。
三、工程总布置及建筑物
(一)同意工程河段主要建筑物为2级。
(二)基本同意河岸堤型选择,采用格宾镇脚(基岩则取消)+草皮护坡至防护地块规划场坪高程。
(三)基本同意《初设报告》选择的护岸型式及工程总体布置。
(四)主要建筑物设计。
1.堤顶设计
堤顶宽度为3.0m,堤顶通道硬化由后期开发建设单位结合相关景观来打造布设,堤顶迎水面设计1.2m高防护栏杆。
2.护岸工程
河道堤体及护岸结构为格宾笼挡墙镇脚(基岩则取消)+1:1.8~1:4.3边坡草皮护坡。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7个月。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979.9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929.97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50万元。项目资金均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其它
(一)请你司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请你司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