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许可〔2022〕34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梨树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川区梨树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梨树湾水库位于永川区双石镇五龙桥村,所在河流系涪江水系小安溪河支流,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养殖于一体的小(2)型水利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23km2,校核洪水位350.27m,正常蓄水位349.37m,正常库容7.51万m3,总库容15.17万m3。
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三部分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350.50m,最大坝高9.2m,坝顶宽3.37m,坝轴线长52m。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坝肩,为开敞式宽顶堰,堰顶高程349.37m,堰宽3.6m;放水设施位于大坝左岸,为石质涵卧管,单排放水孔。
经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且已通过三类坝鉴定成果核查,同意对该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二、工程除险加固条件
(一)水文
基本同意选取的洪水标准、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坝址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5.77m3/s,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8.96m3/s。
基本同意分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二)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水库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坝址一般工程地质条件、坝枢工程地质主要问题评价结论及处理建议,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和岩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三、工程除险加固设计
同意确定的工程等级、建筑物级别、主要参数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一)工程等级及主要参数
同意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同意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二)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除险加固措施方案及工程整治设计。
(1)大坝
坝顶:上游侧护栏拆除新增1.2m高C25钢筋砼防浪墙。
上游坝坡:滑坡体清除重新分层填筑,面积280m2;原齿墙、护坡拆除重建,坝坡坡比1:1.65,采用0.1m厚C20预制六棱块护坡,下设0.15m厚碎石垫层;齿墙采用C25砼结构,高1.5m,顶宽0.8m,迎水面竖直,背坡坡比1:0.3;上游坝脚抛石护脚,坡比1:3.0。
下游坝坡:原条石棱格护坡拆除。新建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厚0.1m,下设碎石垫层厚0.15m;坝顶下游侧新增0.2×0.4m(宽×高)路肩后恢复原波形防护栏。
(2)溢洪道
溢洪道进口段拆除重建,其余全段清淤,原条石边墙砂浆勾缝。重建进口段底板采用C25砼,厚度0.2m,边墙采用C25埋石砼结构。
(3)放水设施
卧管拆除重建,采用C20砼结构。
(4)附属设施
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同意导流标准、时段和导流方式。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总体布置。
(三)同意工程总工期4个月。
五、工程投资
工程概算总投资75.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3.3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25万元,独立费用12.30万元,基本预备费3.59万元。
六、其他
(一)你单位负责本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的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