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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2-0059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2-0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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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永水罚字〔2022〕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水罚字〔2022〕1号 |
案件名称 | 罗德红擅自在松溉长江提水工程保护范围内开挖煤矸石 |
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 | 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个人 | 罗德红(510281197910050383) |
职务 | / |
所在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大南村黄竹林村民小组60号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于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7日,在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石龟寺村大百岩槽(原龙宝山煤矿)松溉长江提水工程保护范围(已征用的国有土地)内开挖煤矸石,租用了两台挖机、5辆载重汽车外运煤矸石,开采装运约250多车,每车载重约15吨,共计开采煤矸石约3750吨,严重影响松溉长江提水工程运行安全。 |
行政处罚依据 |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是在2022年2月底前采取补救措施,恢复植被;二是并处10000元(大写:壹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