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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2-00221 |
发文字号: |
(永)水建罚当〔2022〕02号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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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永)水建罚当〔2022〕0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水建罚当〔2022〕02号 |
案件名称 | 江西久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吊运物体时现场无信号工指挥违法案件 |
行政相对人 | 单 位 | 江西久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柯贤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55787650777 |
个 人 | / |
职 务 | / |
所在单位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22年4月6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你司承建的永川区大桥水库工程,发现塔式起重机吊运物体时现场无信号工指挥。主要证据有照片、检查记录。 |
行政处罚依据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壹仟元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