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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2-00219 |
发文字号: |
(永)水建罚当〔2022〕01号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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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永)水建罚当〔2022〕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水建罚当〔2022〕01号 |
案件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违法案件 |
行政相对人 | 单 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曙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216579074C |
个 人 | / |
职 务 | / |
所在单位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22年1月12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你司(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六分部)承建的陈食隧洞出口,发现隧洞内作业工人未佩戴安全帽。主要证据有照片、检查记录。 |
行政处罚依据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壹仟元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