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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永)水建罚〔2022〕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未在岗履职和未按批准的方案施工违法案件
行政相对人
单 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曙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216579074C
个 人
/
职 务
所在单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检查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七分部)南大街十里荷乡段管道工程,发现存在未按照审定的管道吊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施工,专职安全员未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致使存在单点吊装管道违章作业违法行为。检查英山隧洞工程时,发现存在未按照审定英山隧洞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施工,专职安全员未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爆破安全员、爆破监理未进行爆前、爆后检查,爆破母线悬挂在带电金属结构上,无证人员实施焊接作业违法行为。
主要证据有企业营业执照、主要管理人员任职文件、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询问笔录、现场录像等。
行政处罚依据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贰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