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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1-00234 |
发文字号: |
(永)水安罚当〔2021〕07号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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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永)水安罚当〔2021〕0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水安罚当〔2021〕07号 |
案件名称 | 四川龙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防护违法案件 |
行政相对人 | 单 位 | 四川龙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5MA69Q0HN4K |
个 人 | / |
职 务 | / |
所在单位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21年10月22日,我局检查四川龙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永川区烂田沟水库工程,发现自建搅拌站操作台人行梯无防护栏杆。主要证据有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
行政处罚依据 |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伍佰元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