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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1-00174 |
发文字号: |
永水罚字〔2021〕6号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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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永水罚字〔2021〕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水罚字〔2021〕6号 |
案件名称 | 阳加忠擅自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采煤矸石案 |
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 | 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个人 | 阳加忠(5102**********7850) |
职务 | / |
所在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郝家坝村石祖堂村民小组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阳加忠于2021年5月20日早上10时开始,在永川区三教镇邓家岩水库保护范围内(原吉祥煤矿处),租用徐××一台挖机擅自开挖周边的煤矸石。2021年6月8日10时40分,我局水利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现场巡查发现,立即责令停止;从2021年5月20日10时至2021年6月8日10时40分,阳加忠共计在邓家岩水库保护范围内开挖煤矸石约5000方,开挖时间100小时,开挖面积约1200平方米。 |
行政处罚依据 |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是按照第三方评估单位生态补偿方案的要求实施,恢复植被,并保证树木存活;二是处30000元(大写: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