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
程序:
1.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将办结案卷及时归档;
2.区援助中心对归档案卷按照规定进行评审;
3.区援助中心对评审合格案卷按照规定制作补贴表并上报审核。
补贴发放情况:2022年第3季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75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116005元。
监督电话:023-4921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