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永川公证处、司法鉴定所:
根据《全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排查阶段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局拟于6月—7月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永川公证处、司法鉴定所
二、检查内容
(一)公证行业突出问题
1.违法违规执业。具体包括: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
2.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具体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
(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
1.鉴定人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及管理规范从事鉴定活动。具体包括:违反鉴定人负责制,由鉴定人助理等非司法鉴定人代为从事鉴定活动、签名;未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超期鉴定;无资质、超范围鉴定;变造、涂改、抵押、出租、转借或者故意毁损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2.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鉴定人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金钱、虚假”鉴定,以及“多头、重复”鉴定问题。具体包括:与“司法黄牛”勾结,通过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违规设立接案点等招揽案源;未经鉴定机构同意私自接受委托;故意提高或者降低伤残等级等虚假鉴定;按照委托人意图或者特定目的出具鉴定意见;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公证机构案卷评查(6月底前完成)
从2021年9月至今,按照机构所属公证员人数每人20卷随机抽取业务案卷,统一进行案卷质量评查。公证处于2022年5月25日前按照区司法局制定案卷号(附件1)报送公证案卷。
(二)司法鉴定机构案卷评查(7月底前完成)
从2021年9月至今,单项鉴定业务领域100%的比例调取业务案卷,统一进行案卷质量评查。司法鉴定所于6月25日前按照区司法局指定案卷号(附件2)报送司法鉴定案卷。
6月—7月案卷评查期间,区司法局抽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立案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司法所部分同志,组成检查组(附件3)进行统一检查评审。
四、检查结果使用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依法进行处理。对于调查属实,应当予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王颖;电话:023-49854920,13609400622)
附件:1.公证案卷
2.司法鉴定案卷
3.检查组人员名单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