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理、核实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开展“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和接待;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和相关业务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实有编制数为5人,在职人数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53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4.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9.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0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5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4.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3万元,比2020年增加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3万元,比2020年增加4.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因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保缴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值班补贴及案件办理补贴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0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交流增多。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0.89万元,比上年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长。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睿立 联系方式:02349885221